念台灣史,我們發現一件很有意思的事:第一批大舉移民來台灣的漢人,其實是來當「外勞」─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外勞。
荷蘭東印度公司於一六二四年來到台灣,那時叫大員。不過真正的大員,指的是大員灣,台江內海,當今台南市一帶。
荷蘭人來到大員,後來逐步開拓台灣西南平原。據荷蘭人的估計,台灣西部大約只有十萬原住民,至於東台灣,一直到同治年間仍屬﹁化外之地﹂,並無人口資料。
一六二四年,荷蘭人來到台灣西南平原時,大員四周的原住民是平埔的西拉雅族。據一六三九年荷人的報告,西拉雅諸社,麻豆社有成年人三千人左右,蕭A社(佳里)二千六百人、目加溜灣(善化)一千多人,新港社(新市)一千出頭,大目降(新化)約一千人,這些是比較大的村落,其他村落則數百人之譜。因此,我們約可推測當今台南縣境內的平埔原住民人口,大約只有一、二萬人,而這還算是人口密度較高的西南平原。
那時福爾摩沙西岸的人口結構大約是:粗估平埔族十萬出頭(一六五○年,福爾摩沙全島向荷人歸順的土番,有三一五部落,六萬八六七五人);比荷蘭人早到的漢人移民一千五百人;荷蘭人初期約一千人,後期約一千八百人。要開墾台灣,這樣的人力顯然不足。
一六二六年,西班牙也據有北台灣雞籠、淡水之間。西班牙人在一六四二年雞籠大戰敗北後離台。他們沒有留下人口的估計資料。但據荷蘭人的情報,一六二九年西班牙人在北台灣的兵力,大約是二百名西班牙人和四百名菲律賓人。而後來荷蘭人打敗西班牙人,這些「菲勞」並未隨西班牙人撤退,而流落台灣。
換句話說,第一批來台灣的菲律賓外勞,其實早在三八○年前。西班牙人也同樣面臨台灣原住民人口太少的問題,但他們和荷蘭不同,因為西班牙人早在一五七一年便建立馬尼拉為菲律賓首府。和巴達維亞比起來,馬尼拉離台灣近得多,而且西班牙據呂宋島已久,用菲律賓原住民很順手。
荷蘭則新據爪哇不久,一六二七年自巴達維亞到福爾摩沙的第一位荷蘭教士干休士說,巴達維亞的原住民已經都信了伊斯蘭教,不願改信基督教。荷蘭人顯然對他們不敢太信任,再加上兩地距離太遠,所以荷蘭就近鼓勵中國東南沿海漢人移民台灣,作為勞動力。這是第一波漢人的移民潮。
漢人移民到台灣,在荷蘭人眼中,就是「外勞」。到了一六五二年郭懷一事件時,西南平原的漢人已有二萬人,這個數目可能已經超過當地原住民。荷蘭軍隊一千五百左右,對大量來台的漢人勞工,又愛又怕,於是籠絡原住民而對漢人採高壓手段。更何況,當年不管哪一個政府,對外勞都是苛刻的,比較一下美國在十九世紀末對華人勞工,二十世紀末台灣對泰勞等,不能以今日標準去苛責荷蘭。
郭懷一事件,其實就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次「外勞暴動」。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做法是討好原住民,對原住民不課稅,但對漢人移民則不論經商買賣或開墾都課以重稅。漢人被剝削得受不了,於是「外勞頭子」郭懷一領導暴動。結果原住民站在荷蘭人那邊,郭懷一就是被新港社所殺。而為什麼原住民會站在荷蘭人這邊,平心而論,荷蘭人對漢人勞工很苛刻,但對原住民不錯,開墾耕作,辦教會學校,又創造「新港文」,確實裨益原住民社會。
雖然荷蘭來台初期的一六三五至三七年間對平埔族也曾武力征伐,但一六四一年後,就罕有屠殺事件。另外平埔族戰士也有因荷蘭人帶來的疫病而死的,但不多,蕭A社約二百名,麻豆社約三百名死於天花。
當時自東亞到南洋群島,台灣幾乎是人口最稀少的地方。台灣原住民的人口密度,竟比其他以燒墾農業營生的南島語族少得多。從荷蘭人遺留的統計數字,推敲台灣每平方公里人口約三至五人,即使西南平原人口稠密區每平方公里也才五至十人,而菲律賓、婆羅洲、印尼每平方公里高於二十人,新幾內亞有些地區甚至五十人以上。
為什麼福爾摩沙這麼肥沃的土地,原住民人口卻如此稀少而必須讓殖民政府招來外勞及鼓勵移民呢?這是影響後來台灣人口結構及社會發展的重要關鍵,也是令我不解之處。
歐洲訪客包括一六二三年的荷蘭上尉雷朋及一六二七年的干休士牧師都形容台灣原住民身材高大、健康。既然平埔男性高大健康,品質優秀,不是應該人口成長很快,如馬爾薩斯所說的「成幾何級數增加」嗎?
歐洲人認為平埔男性高大健康是因為有充分的動物蛋白,那時的福爾摩沙西岸有不計其數的鹿群,由地名「鹿港」、「鹿耳門」,可見鹿在原住民心目中的地位。即使到了一六六○年,鹿群已經銳減,德國人赫伯特依然記下「此地有數量龐大到不可思議的鹿隻」。
因為有大量梅花鹿,所以雖然台灣西南平原平埔族有絕佳的耕種環境,但野鹿要比農作物用途多,鹿肉好吃又有營養,反而讓這些平埔族長久停留在狩獵時代。
然而,人類必須由狩獵進入農業時期,人口才會開始大量增加。因為開始農耕後,人不必去和野獸爭鬥,弱者可以生存下來﹔然後,人口多,人際關係複雜,才會開始建立文書制度,演進為農業社會文明。
但因台灣平埔族仍然停留在狩獵時代,於是就有爭為「勇士」,「獵頭文化」、「獵頭儀式」遂大行其道;於是各族之間彼此攻伐,青壯傷亡,平均壽命減短,人口增殖大受影響。
第一位踏上台灣並寫下遊記的漢人,是福建人陳第。一六○三年,他寫了「東番記」。他正是到大員灣,記載此地區的原住民西拉雅人,「性好勇,喜鬥」,「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雷朋亦記載「獵首文化」:「大量的敵人頭顱,……以馬尾的形式綁在一起,日夜燃著營火!這是他們凱旋後(向神)貢獻的處所」。一個社的人口才一、二千人,「大量」的頭顱,表示「被獵頭」的比例不會太少。
干休士牧師也如此描寫:「他們捧著頭顱,繞著全村遊行。……村民奉為英豪」。西拉雅的男性可能有以割下一個頭顱的成年禮儀式,來完成男性的成長。這等於是成長一個壯丁,就要殺掉另一個壯丁,人口焉得成長?
各村落還相互攻伐。干休士牧師一六二八年致柯恩總督函說:「麻豆人和目加溜灣人是新港人的死對頭。假如不是荷蘭人用大約一百名火槍手幫忙擊退麻豆和目加溜灣人,他們早就將新港村燒毀夷平,殺光村人了」。馬偕醫師回憶錄內也提到平埔族的嗜殺及獵頭。
因此鹿群與平埔原住民的關係非常微妙。如果平埔原住民人口增加到一個程度,鹿群就無法充分供應原住民所需;而原住民的獵頭文化,正好使原住民的人口維持近乎「恆定」,也讓原住民不必進入農業社會,於是鹿群數目及平埔原住民數目很可能就因此數百年甚至數千年來維持這樣的大自然原始生態平衡,這也算是一種「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直到荷蘭人和漢人相繼來台,這樣的平衡才被打破,而一打破,對雙方而言,都是噩夢的來臨;大約一百年,鹿群滅絕,平埔族也跡近消失。
我推測當年平埔男性有相當高比例死於獵頭文化,而且都是青壯人口,因此平埔族人口一定有嚴重的男、女失衡,適婚女性一定多於男性,正好成了漢人羅漢腳之妻。
所以台灣原住民雖然得天獨厚,有世界各處原住民所沒有的大量梅花鹿,因此生活容易,但反而造成兩個不利結果:一是不利標準農業社會的形成;二是因獵鹿而產生好勇鬥狠的習性及進一步延伸為「獵頭儀式」,崇尚「獵頭壯士」,也因此容易引起村落相伐及群族的慢性自殺。使得平埔族人口無法增加。於是荷、鄭以前的台灣成為整個東亞地區人口密度最小,進入農業社會最晚的地區,事實上,有荷蘭的占領及漢人的移民,才使台灣進入農業社會。因此西、荷占領福爾摩沙時時,兩國必須由外引進勞動人口來開墾。
郭懷一領導「外勞暴動」時,西南平原的「外勞」漢人已有二萬人,已接近當地之平埔人口數。鄭氏政權建立,閩南漢族至少有十二萬人加入台灣,這個第二波漢人移民潮,漢人數目一舉超過原住民人口,再加上長期男漢族女平埔的婚姻,於是平埔人口很快被稀釋。
這與拉丁美洲原住民之少數化過程大大不同。中、南美洲在十五世紀西班牙人入侵時,已有七、八千萬人口,但因西方的槍炮及疫病而幾乎滅絕,現今僅餘瓜地馬拉、祕魯、玻利維亞及巴拉圭的人口還存有較多印第安原住民。
台灣的外來者包括荷蘭、明鄭及清代漢人移民,對平埔不無殺戮,但平埔族之成為少數族群,外來的屠殺與疫病只是次要,最主要是本身基本人口太少,於是短短數十年,平埔族就被外勞及移民稀釋,成了今日只有平埔血統而沒有真正平埔族的狀況。而平埔原住民基本人口之所以太少,則是「梅花鹿惹的禍」。